二手车过户流程及费用

  行业动态     |      2024-12-28

  二手车转让条件1。已挂号机动车所有权产生搬运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给之日起30日内提交有关的资料到指定地址查验车辆并处理搬运挂号。

  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南宁市居民身份证需供给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托付个人的,需供给授权托付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明(非现场身份证的,需供给南宁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搭车需供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授权托付书,托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身份证需供给南宁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手车出售统一发票》原件或其他机动车权属搬运证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之间转让车辆,可在车辆管理所现场二手车买卖税务现场开具二手车出售发票;原车主为单位企业的,需到市国家税务局或当地市国家税务局处理二手车买卖税)

  5.新机动车所有人归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供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分配告诉单》。

  首先去车辆地点的二手车市场查看相关车辆,保证车辆正常合法。在买卖市场付出买卖费用,收取买卖发票。;

  拿着买卖双方的买卖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的资料到车辆所属的车辆管理所换领车辆行驶证。;

  在车辆对应的稳妥公司改变车辆申请人。没有改变稳妥告诉的,产生交通事故,稳妥公司不予理赔。

  类:反光号牌费100元(拖车类50,摩托车类70),行驶证费15元=115+暂时号牌5元(两辆公交车和一辆卡车,假如车牌不改,车管所只收15元行驶证费)。